关于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采用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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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采用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的说明

建设部信息中心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采用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的说明



建信系字[2003]第113号

各省(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实施方案》中有关安全信息交流系统(隔离网闸)提出了一些问题,现说明如下:

  安全信息交流系统即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它是为了保障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的安全,满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需要而专门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制的专用设备。该设备集网络安全隔离与文件交换系统(已通过国家保密局组织的技术鉴定,编号:(2003)鉴字08号)、前置应用服务器于一体,并预装了公积金监管系统所必须的系统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该设备特点:一是通过网络隔离可以避免外界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的访问;二是实现了在网络隔离下公积金监管数据自动单向复制至前置应用服务器中,不需要人工干预;三是节省投资,实施方便,实施成本低。

  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由公积金监管系统项目承担单位--北京中方园房改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方园公司)进行了充分测试,并在试点城市进行了实际应用,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需要。为了节省资金,我中心与供货商就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商谈了特别优惠价。

  为了加快《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简化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施工作,减少投资,建议各城市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并注意签署服务协议。产品供货商已明确由北京中方园公司负责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唯一总代理。设备具体技术指标及相关事宜见附件。有问题可以向建设部信息中心或北京中方园公司进行咨询:

  建设部信息中心:王艳慧 电话:010-68394446

          wangyanhui@mail.cin.gov.cn

  北京中方园公司:张媛 电话:010-87326612-1005

          zhangy@bjzfy.com

  附件: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介绍
http://www.cin.gov.cn/fdc/file/1121.doc
建设部信息中心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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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废止)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2〕102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




黄石市市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市级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机关、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市政府机关、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政务公开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政务公开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目标是:方便基层、方便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税(费)处罚等,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第七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各政务公开单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监督、考察评比以及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范围、权限的公开情况。

(三)政府及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包括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投标、公共采购等事项的公开情况。

(四)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

(五)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公开情况。

(六)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情况。

(七)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项时间的公开情况。

(八)履行承诺及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

(九)便民措施的公开情况。

(十)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办法的公开情况。

(十一)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权力分解、相互制约、人员定期轮岗情况。

(十二)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政府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对下级政务公开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强化审计、司法部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等情况。

(十三)责任追究情况。包括没有实行政务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践诺;应当公开的重点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公开的内容没有质与量的具体规定;没有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刁难和打击报复;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拒绝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瞒问题;违反规定程序、条件和办事权限,谋取私利,工作推诿扯皮,拒绝办理正常业务,违反服务质量、办事时限等承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受到上级批评,且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四)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第八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总体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公开效果显著。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根据考评细则,评定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的考核等次。具体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种。

第十条 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政府量质化责任考核、评选文明机关和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十二条 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由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被考核部门和单位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务公开